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图)
【发布日期:2009-05-13】


5月13日下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昭甜主持了会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议程,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蒋建军同志为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曾燕萍同志的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决定任命叶安东同志为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庭长,王石辉同志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彤文同志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瑞光同志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刘方同志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叶安东同志的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汉彬同志的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副庭长、林彦怀同志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曾昭甜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六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了履职要求。
(区人大办 朱宏标)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