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09-02-04】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区人大常委会
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安排,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1、要加强学习。健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学习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除统一参加代表集中学习外,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有关科学发展观方面论述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要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努力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授课。建立健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学习制度。不定期组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并进行讨论交流。
(责任领导:曾昭甜、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陈训广、林穗庭,责任时间:今年6月前完成)
2、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落实并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同时要尽快将各项人大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成册,让每个工委及工作人员知晓工作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通过制度形式,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延续下去,逐步形成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林穗庭,责任时间:今年6月前完成)
3、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调查研究要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要把调查研究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检查、实施执法检查、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调查研究上突出解决问题的实效。
(责任领导: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人:办公室、各工委领导,责任时间:长期)
4、加强与兄弟区、外地人大机关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交流和学习。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陈训广、林穗庭,责任时间:今年)
5、要合理、均衡安排年度工作,避免年度工作安排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及时总结、检查今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朱宏标,责任时间:今年3、7月)
二、切实解决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推进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6、依法正确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要以积极的态度,改革的精神,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对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实质性的问题作出决定。并加强对人大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曾昭甜,具体责任人:办公室、各工委领导,责任时间:长期)
三、提高监督实效,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7、要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适当增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开会时间,增加会议审议时间。要注重发扬民主,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做到敢言、善言。审议有关事项时,要以摆问题、提建议为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重在整改的原则,避免评功摆好。
(责任领导:曾昭甜,具体责任人:办公室、各工委领导,责任时间:长期)
8、突出监督重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围绕关系公平正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当前要突出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第三产业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传染病防治、示范性高中建设、解决农民建房难、环保、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监督。
(责任领导:吴小慧,具体责任人:办公室、各工委领导,责任时间:今年)
9、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改进检查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摸实情,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要做好审议前的调研,提高审议质量。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对人大财经监督的内容、程序、方式,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监督。
开展监督工作,既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又要大胆依法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要注意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加强跟踪,如对2007、2008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审议意见落实。
(责任领导:田诒承,具体责任人:办公室、各工委领导,责任时间:今年)
10、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强化信访监督功能,有效发挥人大常委会化解民忧、通达民意、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重要窗口作用。目前《区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要尽快修改,提交主任会议通过。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林俏春,责任时间:今年6月前)
11、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逐步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监督工作来抓,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领导:赫义芳,具体责任人:黄志华、巫嵩,责任时间:长期)
12、创新监督公开方式。印制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人事任免情况、对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决定决议的研究处理情况等以公报的形式向代表和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林穗庭,责任时间:今年)
四、切实做好代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发挥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13、组织代表学习有关专业性知识。如联合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办理议案建议工作人员、各镇街道人大代表组专职工作人员学习议案、建议等方面知识。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责任时间:今年1月)
14、加强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区政府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要加强与代表沟通,征询代表的意见,以务实的作风取信于代表。选择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进政府解决相关问题,以保护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责任领导:田诒承、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责任时间:长期)
15、协调“一府两院”不定期向代表寄送相关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林穗庭,责任时间:长期)
16、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多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每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立相对固定联系若干人大代表,使全体区人大代表(不计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的联系做到“全覆盖”。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责任时间:今年6月前)
17、拓宽代表联系选民渠道。认真完善和落实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的落实。在南沙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试点开展“代表接访选民日”活动。规定每个月的15日(如遇休息日、节假日往后顺延)上午为代表接访选民日,每次安排所在联组1—2位代表接访。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责任时间:今年7月前)
18、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制约制度。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年终开展履职评比,并通报代表履职情况),对履职积极的,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履职考核差的,采取书面通报进行诫勉。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邓任翔,责任时间:今年8月前)
19、创新形式,多渠道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VR彩票 人大工作动态》刊物、区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站,积极宣传区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扩大宣传的范围和影响。要完善区人大宣传工作制度,适当提高采纳稿件的奖励标准,提高各方面尤其是镇街代表联组专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责任领导:姚中兴,具体责任人:郭湘瑛、巫嵩、邓任翔,责任时间:今年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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